9月19日至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憲魁率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調研組深入我省洛陽市、焦作市、鄭州市,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立法、推動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和實施鹽堿化耕地改良等工作開展調研。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蔣超良、陳潤兒,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委員魏后凱等參加調研。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孔昌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喬新江,秘書長吉炳偉,省人大農委主任委員、常委會農工委主任申延平,辦公廳副主任劉新榮,省農業農村廳相關負責同志分別陪同調研。
在豫期間,調研組一行先后深入洛陽市孟津區橫水鎮、偃師區翟鎮鎮及緱氏鎮,焦作市溫縣農業科學研究所(焦作小麥育種中心)、四大懷藥標準化園區、大咖國際食品有限公司,修武縣城關鎮秦廠村,鄭州市蜜樂源養蜂專業合作社、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登封市雷家溝村、楊家門村等地實地調研,詳細了解當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及政經分離、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土地入股及農旅融合等情況,現場聽取各方意見建議。
調研組一行在洛陽及鄭州分別召開座談會,省領導孔昌生、喬新江、武國定在鄭州參加座談。會議聽取了我省三農工作相關情況匯報,有關單位與部分調研組成員作交流發言,并提出意見建議。
調研組指出,河南省堅決扛穩糧食安全政治責任,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農村改革不斷深化,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過程中取得積極進展。調研組強調,要聚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特殊法人的典型特征,與普通民事主體加以區分,關注其地域性、唯一性。要關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加入退出問題,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要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所有人的關系,以法律形式予以確認。要解決好農村集體財產管理原則與收益分配問題,科學立法,理清集體、農戶、企業等各類主體的財產關系。
孔昌生代表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對全國人大農委長期以來給予河南“三農”工作的關心支持表示感謝,對調研組的到來表示歡迎。他指出,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將以此次調研活動為契機,認真落實好調研組提出的意見建議,深入研究關于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長遠性、指導性意見,全力以赴做好新時代河南“三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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